佳泰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说明
贫困资助范围:
佳泰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申请条件:
1.幼儿的监护人或幼儿本人申请资助是低保户。
2.幼儿本人为孤儿。
3.幼儿本人是烈士子女。
4.幼儿本人为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离异等)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
5.父母一方有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6.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姐妹(含幼儿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7.遭受重大灾害或自然灾害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8.因其他原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受理方式:
该资助一学期一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填报在园幼儿资助申请表。
(一)幼儿监护人或幼儿本人申请资助时为低保户: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幼儿本人是孤儿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发放的孤儿证原件、复印件
(三)幼儿是烈士子女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发放的烈士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单亲家庭子女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或公安局出具的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离异等证件原件、复印件。
4.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00%以下。(需社区和街道办盖章)
(五)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提供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4.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00%以下证明。(需社区和街道办盖章)
(六)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姐妹(含幼儿本人)患有重大疾病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4.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00%以下证明。(需社区和街道办盖章)
(七)遭受重大灾害或自然灾害
(需社区和街道办盖章)
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东胜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证明》表
因其他原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1.资助申请表、幼儿1寸照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头、户主、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东胜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证明》表
4.提供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俩级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申请表盖章问题:
1.低保户去户籍所在地低保中心盖章(业务主管部门)
2.幼儿本人是孤儿、幼儿本人为烈士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的去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盖章。
3.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去户籍所在地残联盖章。
4.父母一方或同胞姊妹患有重大疾病的去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委盖章。
5.遭受重大灾害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去居住地社区、街道办事处盖章。
6.凡盖章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
7.表格两个部分,上部分家长信息务必填写完整详细,下部分去居住地村和社区、街道办(乡镇)盖章和业务主管部分盖章。